联合国环境规划署:全球66%国家颁布法规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

2020-07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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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载至海南禁塑公众号

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限塑报告——Legal Limits on Single-Use Plastics and Microplastics:A Global Review of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。截至2018年7月,在接受调查的192个国家中有127个(约66%)通过了某种形式的立法来管制塑料袋。

第1批专门针对塑料袋的监管措施是在21世纪初颁布的,在整个十年中逐渐增加,许多国家在过去几年里制定了限制措施。塑料袋条例包括对塑料袋的制造、分销、使用和贸易的限制、征税以及使用后的处置。这些规定的全面性差异很大,但最常见的形式是对自由零售分销的限制。

27个国家颁布了法律,禁止特定产品(例如盘子、杯子、吸管、包装)、材料(例如聚苯乙烯)或生产水平。

27个国家对塑料袋的制造和生产征税,30个国家在国家一级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使用费。

43个国家已经在立法中纳入了塑料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要素或特征。

63个国家要求延长生产者对一次性塑料的责任,包括押金退款、产品回收和回收目标。

截至2018年7月,全球192个国家中有8个(4%)通过国家法律或法规建立了微珠禁令。这些国家是加拿大、法国、意大利、韩国、新西兰、瑞典、英国和美国。另外四个国家(比利时、巴西、印度和爱尔兰)已经提出了在国家层面禁止微珠的新法律或法规。欧盟还启动了一项程序,限制在消费和专业用途产品中故意添加微塑料。

在对微珠的使用和/或制造进行法律或法规控制的8个国家中有7个只包括记录在案的含有微珠的个人护理产品。但是,新西兰的微珠法不仅包括个人护理洗涤产品,还对研磨性家用、汽车和工业清洁产品进行了监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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